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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转让股权的法定程序

日期: 2021-02-03 16:53:53      浏览次数:0      来源:
公司转让股权的法定程序

  《股权转让的法定程序》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照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的规定将自己公司股权有偿的转让给他人,使他人获得股权的法律行为,是股东自由行使股权变现的方式, 股权转让只限于有限责任公司,其转让方式有:

  一,《公司法》第7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互相转让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也就是说公司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权。

  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的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购买的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股权转让,《公司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股东根据《公司法》第7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连续五年盈利并且符合法律分配利润的条件。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规定的其他理由出现,股东会议通过决议修改公司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说公司盈利五年不给股东分红,股东有权请求公司按合理的价格收购股权。

  五,股权继承转让,《公司法》第75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股东转让股权是公司运营中的重大事项,直接关系到股东,公司和市场的相对人的利益,《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要严格遵守下列程序: 1,转让股权的股东就其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是否同意,在一定的期限内让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这主要是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限制,因为股东之间转让股权是自由转让的,无需经过股东会表决。

  2,转让股权中对涉及国有资产和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要进行评估,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3,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之间可依法自由签订,转让方与股东以外的人要依法和股东会议的表决结果为依据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4,中外合资或者合作的有限责任公司转让股权,要依照《中外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企业法》的规定报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办理转让手续。

  5,收回转让股权方的股权证明书,给受让方发股权证明书,将受让方的名字记入股东名册,并将出让方股东名字从股东名册中根除,使其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6,召开股东会议,表决修改公司章程,根据股东的提议,必要时变更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公司章程对股东的名称及其股权额都有记载,股东转让股权必然引起股东结构及权发生变化,受让人做为新股东有权提议要换原股东出任的职务。

  7,公司章程修改,股东及股权变更,懂事会监事会变更等情况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8,进行股权转让公告,至此完成了股东股权转让的全部法定程序。